多元融督导委员会

职权范围

01.

积极推动大学的多元共融政策(「政策」),并不时检讨政策内容,以促成该政策的目标和宗旨,并确保所衍生的计划得以有效实施。

02.

检视和监督大学对政策中订立的社群原则(「原则」)的承诺,并制定策略,通过教育、培训、专业发展计划、实例分享、宣传计划、庆祝活动、及与持份者的沟通等推广有关原则。

03.

在策略规划的过程中,为成就大学多元共融相关的议程,提出有关目标和关键绩效指标的建议。

04.

收集小组委员会、多元共融事务处以及(在适当情况下)其他大学单位就政策相关事宜的报告和最新消息。

05.

每年向行政与计划委员会提交报告,并按督导委员会的要求向大学管理层提交特定职责范围的报告。

组成

主席

副校长
• 汪宁笙教授

副主席

副校长
• 岑美霞教授

成员

协理副校长(教育)(当然委员)
陈新安教授

由校长根据书院院长的提名任命的两位书院院长*
关美宝教授,崇基学院院长
汪宁笙教授,晨兴书院院长

由校长根据院长的提名任命的一位学院院长
唐小兵教授,文学院院长

由校长任命的两位教职员工
欧冬舒教授,教育行政与政策学系副教授
田洁博士,酒店及管理学院高级讲师

由校长任命的一位非学术人员
苏靖诒医生,大学保健处副处长

大学辅导长(当然委员)
高永雄教授

人力资源处处长(当然委员)
利顺琼女士

社会责任及可持续发展处处长(当然委员) 
杨诗诗女士

由大学委员会选拔小组和研究生会各提名一位学生代表组成
董敏乐小姐,生物医学(本科生代表)
• 孔繁晞小姐,环境信息、健康与公共管理理学硕士(研究生代表)

列席

Women Academics Sub-Committee共同主席
岑美霞教授
陈德章教授

防止歧视及性骚扰委员会主席
李丹教授

特殊教育需要服务协调委员会主席
高永雄教授

秘书

多元共融事务处处长(当然委员) 
• 钟丽端女士

*其中一位来自各原有书院及逸夫书院

(委员会组成和职权范围的内容以英文版本为准)

(2024年3月1日)